11/01/2025
HK StableCoin License Requirements
稳定币持牌人的最低准则是什么?
《稳定币条例》在其附表2中对稳定币牌照申请的最低标准列出了详细要求,下文我们将介绍核心内容以及稳定币发行人需要注意的重点事项。
1. 资产管理和运作机制
法团身份
持牌人须为在香港设立的公司,或在香港以外设立的银行。
财政资源
持牌人须有足够财政资源及流动资产,基本要求是已缴股本不少于 $25,000,000港币。 25 million HKD Registered Capital
我们注意到《咨询总结》中原来的要求为$25,000,000 港币 或其 稳定币流通量面值的1%,以较高者为准。《稳定币条例》中的财政资源要求相较于咨询期间提出的更为宽松。
我们注意到$25,000,000港币的财政资源要求并不适用于银行申请人。
披露 包括以下各项,并确保下述事宜清楚而显眼地在持牌人的网站上述明,或以其他方式供公众取阅:
(a)与赎回该等指明稳定币相关的费用;(b)行使赎回权的条件;(c)赎回的机制及程序;及(d)可以在什么期间内处理就稳定币而言的有效赎回要求。
我们注意到《咨询总结》中原来要求持牌发行人须在收到赎回要求当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赎回稳定币,除非获得金管局事先批准。尽管《稳定币条例》没有对赎回时限作出明确要求,但我们相信实践中金管局也希望持牌发行人在收到符合条件的赎回申请后的合理时间(如几个工作日)内需要处理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此外,牌照申请人如果聘用第三方(如分销商)协助处理赎回申请,则该牌照申请人也需要考虑如何能够保证第三方也会及时足额地处理赎回申请。